放假了多种补习班“业务”多了起来,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的问题,确保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又成为媒体所重点关注的话题。
笔者认为,除了给学生减轻学习负担,也要减轻学生家长经济压力,并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专项治理。这是治理教育资源“散乱差”利国利民举措,也是消除攀比现象,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的“经典之作”。
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群众的普遍心理,投资子女教育不吝惜,给子女报名参加多种校外培训班成为家长教育投资的行为之一。但是一些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机构并不规范,往往会引发家长和办学机构经济纠纷,引发多种社会问题。因此,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工作迫在眉睫,这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首先,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订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审批、备案、登记等标准,明确治理步骤、细化工作分工、压实部门责任,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要畅通群众反映情况的渠道,健全部门工作联动、形势研判和应急反应机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并公布专项治理行动举报电话和信箱,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可以积极借鉴一些地方的有益经验,及时总结本地改革情况,不断完善治理措施,推广各地有效经验和做法。媒体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目攀比,切实减轻子女校外培训所产生的负担。
其次,应加强对校外办学机构广告宣传的审查机制。对于报纸,刊物刊发广告要进行审查备案制度,广播电台,电视台播出不实广告行为严格追责。如果由此引发的经济纠纷要依照相关法律给予处理,对于网站传播的课外招生广告和网上课外辅导网站要进行备案调查,防止不规范课外培训机构利用网络媒介进行非法办学。
再次,学校加强对在职教师的管理,谨防有偿补课现象的发生。如果有学生或家长投诉,可联合教育部门对此进行调查,如情节属实,应根据相关管理制度对其进行惩处。
最后,要进一步改变当前课外培训市场多头管理、乱象丛生的局面。教育主管部门应与工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开展专项集中整治工作,对现有课外培训机构进行统一资格审查。对于办学资金、担保金、教学区域面积、师资力量等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暂停培训活动,责令其在一定期限内进行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取缔;对于未经批准跨区设立教学点的,暂停培训活动,责令其在一定期限内完成备案手续后,再允许其开展培训活动。
加强对治理后非法办学人员的劳动就业培训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同时,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起到正确的引导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