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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仗是中古时诗歌格律的表现之一。对仗又称对偶、队仗、排偶。它是把同类或对立概念的词语放在相对应的位置上使之出现相互映衬的状态,使语句更具韵味,增加词语表现力。
对仗有如公府仪仗,两两相对。对仗与汉魏时代的骈偶文句密切相关,可以说是由骈偶发展而成的,对仗本身应该也是一种骈偶。
格律诗对仗的具体内容,首先是上下两句平仄必须相反,其次是要求相对的句子句型应该相同,句法结构要一致,如主谓结构对主谓结构,偏正结构对偏正结构,述补结构对述补结构等。有的对仗的句式结构不一定相同,但要求字面要相对。
再次,要求词语所属的词类词性相一致,如名词对名词,动词对动词,形容词对形容词等;词语的词汇意义也要相同。如同是名词它们所属的词义范围要相同如天文、地理、宫室、服饰、器物、动物、植物、人体、行为、动作等同一意义范围内的词方可为对。对仗的运用有宽有严,因而出现各种不同类型,有工对、邻对、宽对、借对、流水对、扇面对等。在内容上则有言对、事对、正对、反对等名目。
扇对
凡律诗中的对仗句子,上一联与下一联相对,也就是两联四句的第一句对第三句,第二句对第四句的,称为“扇对”,又叫“隔句对”。扇对是一种珍稀品种。
扇对举例
如韦庄的七言律诗《杂感》中的前两联:
莫悲建业荆榛满,昔日繁华是帝京;
莫爱广陵台榭好,也曾芜没作荒城。
平仄及词性相对。
从这两联例诗中可以看出,上一联与下一联互成对偶,其中第一三句成对,第二四句成对,也就是隔句成对,而上下联本身的上下句却不能成对。
缥缈巫山女。归来七八年。殷勤湘水曲、留在十三弦。苦调吟还出,深情咽不传。万重云水思,今夜月明前。 (白居易《夜闻筝中弹潇湘送神曲感旧》)
昔年共照松溪影,松折溪荒僧已无。今日重思锦城事。雪销花谢梦何殊。乱离未定身俱老,骚雅全体道甚孤。我拜师门更南去,荔枝春熟向渝泸。
(郑谷《将之泸郡旅次遂州……》)
上举两例一为五律一为七律。“缥缈巫山女,归来七八年”与“殷勤湘水曲,留在十三弦”,联内均不对, 但意义承接;然后以联为单位,相互对仗;所以此两联可理解为横不对(联内不对)而竖对(联间对,类似对 联)。“昔年共照松溪影,松折溪荒僧已无”联内不对,但意义相承;下一联“今日重思锦城事,雪销花谢梦何珠”联内也不对,意义也相承接。然后两联联间相互对仗。
所以此两联也当理解为横不对(联内不对)而竖对 (联间对)。这是扇面对的特点。(扇面对也可说脱胎于 《诗经。小雅·采薇》:“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这种竖对格式。横向对为单句对,竖向对为多句对,并意义相承。)
隔阕扇对,即七律的上下两阕相对,如:
七律·长相思
春霖叩宇问寒楼,户外黄丝怎忘收?雁杳频愁推牖老,笺舒只恋点毫钩。
东风摆柳寻飞絮,梦里青天可记游?水渺长思祈愿切,桥穷且醉绕肠柔。
工对
近体诗中用得很工整的对仗,称为工对。要做到对仗工整,一般必须用同一门类的词语为对,如名词中天文、地理、时令、器物、服饰等同一意义范畴的词。
如杜甫《绝句》: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本诗的对仗相当工整。诗中的“两个”对“一行”,数量结构对数量结构。“黄鹂”对“白鹭”,禽类名词相对;“翠”对“青”,颜色名词相对。“千”对“万”,数词相对。都是同类词为对,非常工整。
宽对
近体诗对仗中的一种。它与工对是相对的概念。宽对是一种不很工整的对仗,一般只要句型相同、词的词性相同,即可构成对仗。这样的对仗,一般称之为“宽对"。
宽对要比邻对的要求再宽一些。如一般以名词对名词、以形容词对形容词便可以。如黄鲁直《答龙门秀才见寄》诗第二联“明月清风非俗物,轻裘肥马谢儿曹”便是宽对。
邻对
近体诗对仗中的一种。用词义的门类比较接近的词为对,便称为"邻对"。所谓词义门类相近,如天文与时令、地理与宫室、器物与衣饰、植物与动物、方位对数量等的关系。用这些意义接近的词为对,就是邻对。
如白居易《感春》中的两句:“草青临水地,头白见花人”。草与头不同类,水与花不同类,地与人不同类,这可以算是邻对。
自对
自对也叫当句对,对仗的一种,一句之中某些词语自成对偶,叫作自对。 如洪迈《容斋随笔》中引李义山诗:“密迩平阳接上兰,秦楼鸳瓦汉宫盘。池光不定花光乱,日气初涵露气干。但觉游蜂绕舞蝶,岂知孤凤接离鸾,三星自转三山远,紫府程遥碧落宽。”
诗中多各相为对,如第二句的秦楼对汉宫,瓦对盘;第五句的游蜂对舞蝶;第六句的孤凤对离鸾等等。
接对
近体诗的一种对仗方式,或称为假对。它通过借义或借音等手段来达到对仗工整的目的。借对有两种借法。
1、借义是利用词的多义性,通过一个词的某一种意义与相应的词构成对仗。
如杜甫《曲江》诗:“借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寻常”一词具有多种含义,一为“平常”,一是“八尺为寻,倍寻为常”。前者是一般的副词,后者是数量词,这里用寻常来对数词“七十”,用的是它本来具有的数量方面的含义,而诗中用的却是它副词方面的意义。这就是“借义对”。
2、借音是利用字词之间的同音关系,以甲词(字)来表示乙词(字)。例如对句用了甲字,对句本来应当使用与甲字意义相类似的乙字,但用乙字在全中的意义上又不合适。于是就选用一个与甲字同音而又字义相关的丙字来结成对仗。
俞弁《逸老堂诗话》说:“洪觉范《天厨禁脔》有琢句法,中假借格如残春红药在,终日子规啼,以红对子(谐紫),如住山今十载,明日又迁居,以十对迁(谐千)”皆是假借,以寓一时之兴,唐人多此格,何以穿凿为哉。”文中所举就是“借音对”。
合掌对
合掌对,是格律诗对仗的一种毛病。一首诗中,出句与对句所用的词基本同义或完全同义,上下句意思相重复,好像两只手掌合在一起,故称这样的对仗为“合掌”。
合掌是对仗时所应当避免的。刘勰在《文心雕龙》中称这种对仗为“正对”,是一种拙劣的对仗。他在文中言明:“故丽辞之体,凡有四对。言对为易,事对为难;反对为优,正对为劣。”如宋之问《初到黄梅》诗:“马上逢寒食,途中属暮春”。纪昀《瀛奎律髓刊误》评论说:“途中、马上、暮春、寒食,未免合掌。”
(本文最后被管理员才子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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